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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流动加油车”的必备手续!

2017/7/5

本期内容,由微信公众号合肥聚源油库

(微信号:hfjyyk)冠名推出


第一、流动加油车的经营范围规定

流动加油车属于运输化学危险品的特种车辆,严禁以任何形式在闹市区范围从事加油行为。


第二、成品油销售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小额配送车的相关许可证的办理

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小额配送车,必须拥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成品油配送合同以及购油出库证明。


第三、成品油运输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成品油运输车辆相关许可证书

从事成品油运输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成品油运输车辆,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只准按照指定的用途将油料从来源地运往委托方指定地点,并随车持有相关车辆及司押人员资质证明和承运的单据.
第四、为企业自用而配备的小额配送车的相关证书

为企业自用而配备的小额配送车,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企业购油单据。


第五、加油车上户

加油车上户时还需带上车辆底盘合格证,加油车厂整车合格证,质检部门的罐体检验合格证就可以办理正常上户经营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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